DB3305∕T 319-2024 公共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分级规范(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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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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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10,CCS Z 04 3305,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DB3305/T XXXX—XXXX,公共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分级规范,(报批稿),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305/T XXXX—XXXX,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规定 2,5 计算方法 3,6 公共建筑能耗强度..6,7 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6,附录A 各种能源折算系数..7,DB3305/T XXXX—XXXX,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州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京同衡,能源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州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震、林波荣、朱颖心、周浩、刘登高、陆斌霄、杨雨人、齐美薇、高守杰、,吴佳栋、黄莉、赵洋、王毅、王劼、刘烨、陈娜,DB3305/T XXXX—XXXX,1,公共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分级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湖州市公共建筑运行阶段能耗与碳排放的基本规定、公共建筑能耗强度、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公共建筑能耗强度与碳排放强度修正等,本文件适用于湖州市公共建筑运行阶段的能耗与碳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89-202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建筑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在统计年内,除交通工具用能外,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室内环境的用,能(如供暖、通风、空调制冷和照明等)和建筑功能需求(如办公、家电、电梯、炊事、生活热水等),的用能,3.2,建筑综合能耗combined 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常规能源的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消耗量后的总和,按照规,范化的方法得到的标准化能耗数值,3.3,建筑综合碳排放量carbon emission of building,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按照碳排放因子法折算为碳排放量后的总和,按照规范化的方法得到的标准化碳排放量数值,3.4,建筑综合能耗强度combined energy intensity of building,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常规能源的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消耗量后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kgce/m2),3.5,建筑综合碳排放强度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of building,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按照碳排放因子法折算为碳排放量后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每平方米(kgCO2/m2),DB3305/T XXXX—XXXX,2,3.6,引导值leading value,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综合高效利用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更高建筑节能效,果的建筑综合能耗强度或建筑综合碳排放强度的期望目标值,3.7,基准值baseline value,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采取一定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一定建筑节能效果的建筑,综合能耗强度值或建筑综合碳排放强度值,3.8,约束值constraint value,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所允许消耗的建筑综合能耗强度或建筑综合碳排放强度的上限值,3.9,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即房屋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的永久性建筑,4 基本规定,本文件规定了八种常见公共建筑类型的运行能耗强度与运行碳排放强度的引导值、基准值与约束值,分级方法以运行碳排放强度为准,以运行能耗强度为参考。当同一建筑根据运行能耗强度取得的分级结,果与根据运行碳排放强度取得的分级结果不同时,以根据运行碳排放强度取得的分级结果为最终分级结,果,公共建筑类型的运行能耗强度与运行碳排放强度根据本文件表2、表3 规定的引导值、基准值与约,束值分为A、B、C、D 四级,具体分级方法参考下列规定:,a) 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强度或运行碳排放强度低于对应建筑类型的引导值时,分级为A;,b) 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强度或运行碳排放强度高于对应建筑类型的引导值,但低于对应建筑类型的,基准值时,分级为B;,c) 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强度或运行碳排放强度高于对应建筑类型的基准值,但低于对应建筑类型的,约束值时,分级为C;,d) 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强度或运行碳排放强度高于对应建筑类型的约束值时,分级为D,5 计算方法,5.1 建筑能耗计算边界,建筑能耗应包括建筑正常运营阶段,在运行中使用的由建筑外部提供的全部电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源,以及由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系统向建筑提供的热量和冷量,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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